中小學校醫配備成當鋪問題,已引起多部門關註
  羊城晚報訊 記者黃玉傑報道:23年前,當時的國家教育委員會、衛生部就已出台《學校衛生工作條例》,明確城市及農村中小學校,按學生二胎人數600比1的比例配備專職衛生技術人員。然而,23年後,就是在廣州這座大城市,全市中小學校普遍還是無法達到這樣的校醫配備水平!昨日,廣州市衛生局副局長張立在市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專業小組代表集中視察座談會上呼籲,中小學校醫配備問題實在不容忽視。
  放眼全巴里島國普遍不達標
  張立曾多次跟隨督導小組,走訪廣州市中小學校及幼兒園的醫療衛生服務狀況。但她發現,走訪的學校尤其是小學校園,普遍存在校醫配備缺失的問題辦公室出租。張立舉了個例子:廣州某省一級重點小學有三個校區、合共3000多個學生,但校醫才配備了兩名。“這也就意味著,該校還不是每個校區都有校醫,其中要有校區學生擦傷、扭傷,正駐守另一校區的校醫還得趕過來這一校區,才能給學生提供包扎救治!”然而,這還不是張立走訪過程中所瞭解到最糟糕的狀況。據她瞭解,至目前為止,全廣州這麼多的小學校園,絕大多數都還沒有配備校醫,“不少學校真的是一個校醫都沒有!萬一有學生出事,後果不堪設想!”
  對於張立瞭解的狀況,與會的市教育局副局長吳強基本表示認同。在他到支票貼現廣州各中小學校進行相關檢查時他也發現,中小學校尤其是小學的校醫配備的確不普遍,個別學校聲稱有校醫,也是拿其他教職工充數的。“有次我就發現,某學校看見有領導來檢查工作,隨便找了個人、穿個白大褂,就說是校醫!某學校甚至將體育老師、生物老師,搬出來說就是校醫!按這樣的校醫配置,的確是個大問題!”不過,吳強認為,出現這一狀況並不是“廣州特色”,校醫配置問題目前在全國也有普遍性。“1990年,當時的國家教育委員會、衛生部出台《學校衛生工作條例》,要求‘普通高等學校要設校醫院或者衛生科’;‘校醫院應設保健科(室),負責師生的衛生保健工作’;並要求‘城市普通中小學、農村中心小學和普通中學設衛生室,按學生人數600比1的比例配備專職衛生技術人員’。不過,這一23年前就已提出的配備比例,到了目前為止,放眼全國中小學校還都普遍達不到。”
  沒有編製和晉升渠道
  為什麼會出現如此不合理的狀況?
  吳強認為,關鍵還出在校醫編製存在問題。吳強進一步做出說明:國家雖然很早就已出台了《學校衛生工作條例》,但條例中的相關規條只向學校提出要配備專職衛生技術人員的要求,而沒有明確落實該專職衛生技術人員的編製問題。沒有確立編製,則在學校的實際操作中,就有可能把校醫歸屬到教輔人員編製中,而有的學校教輔人員編製原本就少,學校很有可能直接就把校醫省去,把校醫的編製給了其他崗位的教輔人員。“不過,更值得關註的是,由於長期以來學校校醫編製不明確、工作性質等原因,校醫不具備衛生體系下同是醫科專業背景醫務人員的晉升渠道,校醫缺少臨床科研,就是連參加職稱評定都很難。這一情況造成了現在幾乎沒有大學畢業的醫科生願意來學校當校醫,有的學校招不到專業對口的大學生來當校醫。”
  考慮派駐社區醫生
  吳強認為,校園安全將不可預測會碰到疫情傳播、突發急病等問題。因此,要落實校園安全,學校不能缺少專職、專業的校醫人才,更不能缺少校醫人員配備。吳強表示,就當前中小學校普遍存在的校醫配備問題,市教育部門已通過政協做出提案,呼籲校醫的配置跟社區公共醫療結合起來,即每家社區醫院輻射臨近幾個學校,社區醫院的醫生編製留出若干校醫名額,學校統一由社區醫院派駐醫療人員,按學期或年度為節點,輪崗到學校擔任校醫工作,以此解決校醫編製問題。
  不過,吳強稱,要想真正解決中小學校醫配置及校醫編製問題,還待衛生、教育、編辦、財政等多個部門協調合作。編輯: 王燕子  (原標題:中小學校醫配備成問題 不少學校一個校醫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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